滨海县公安局招标的滨海县公安局智能卷宗管理柜采购中标通知书

2017/04/1010055


为进一步规范案卷卷宗管理工作,有效规范执法行为,盐城市滨海县公安局引进浙江福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智能物证系统,案卷柜对案卷卷宗的入库出库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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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利用二维码电子标签分类各类案件。滨海县公安局引进的智能物证系统改进了条形码技术,将电子标签通过计算机和扫描识别输入系统“写签”后,以二维码形式生成到案卷卷宗的封面上,二维码电子标签是特殊且准确的,这样每一件案卷卷宗都被贴上了自己的标签,以避免重复登记入库。而且需进行信息查找时,执法员只要打开智能物证系统就可立即查阅到案卷卷宗的相关信息。另外,物证人员在办理案卷卷宗入库时,还可通过智能物证系统对案卷卷宗进行拍照,填写案件名称、物品数量、特征等细节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录入智能物证系统,形成规范的电子档案。

  二是通过短信提示功能时时掌控案件进程。智能物证系统还配备了到期短信提示功能。对于从案卷卷宗物证室借调出去的物品,可通过刷新系统内的“归还提醒”功能“跟踪”去向,掌握其归还期限,从而提醒借调人适时将其归还。智能物证系统会自动启动短信提醒,督促承办人及时处理那些距处理期限还有一段时间的案卷卷宗,有效“跟踪”卷宗的流转全程。案卷卷宗出库时,相关审批程序可在智能物证系统内完成,而智能物证系统内的“卷宗管理”功能将准确高效地定位物品所在位置,确保及时办理出库手续,做到严进严出、随查随有,有效节省了人力物力。

  三是智能物证系统管理员可不定期登录到智能物证系统对仓储物品进行清点比对,逐项与录入物品的电子档案进行核对。由于条目清晰,因而案卷卷宗流向清晰,案卷卷宗管理做到了“心知肚明”。

  据悉,智能物证系统实施以来,滨海县公安局物证部门接收案卷卷宗已完成处理移送,未发生一起因案卷卷宗扣押、处理问题引发的投诉事件,在减轻业务工作量的同时也为诉讼程序的规范、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